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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6  【点击量:948】

各市(州)财政局、格尔木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3号)和《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中级资格考试于20259月6日至8日举行现就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要求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求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提供2020-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提供2021-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提供2023-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4)具备硕士学位,提供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5)以上所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年度继续教育须同时达到当年度公需课、专业课学时要求。

(三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无需再次申请。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开始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应提交有效护照等)、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度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59月6日至8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报名方式

青海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流程如下:

(一)信息采集。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将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进行。为加快办理报名审核进度,请拟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先行登录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完成信息采集,待审核通过后,方可于报名期间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报名申请。

  (二)关于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申请。根据《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的要求,“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于2025年5月12日至6月25日通过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

(三)报名及缴费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7月2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四)报名费。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目58元,实行网上交费。

(五)网上报名。考试报名统一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考试报名系统。首次登录前需先完成用户注册,牢记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完成用户注册后,登录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报考人员点击个人主页的“网上报名”菜单进入网上报名首页,按照系统提示阅读考试相关条款并同意报名承诺,依次选择省份、地市、报名点、报名条件、报考科目等。经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缴费。

(六)考试用书。各报名点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考生可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栏目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七)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9月6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统一平台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前,须认真核对身份证号、姓名等个人信息,详细阅读考生须知和考生协议,成功打印准考证后,视同完全同意考生须知和考生协议。如个人信息有误,请在93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省财政厅会计处(604室)进行修改。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财政局应按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科目免试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二)各市(州)财政局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考前准备,于考试开始1日前完成考点、考场、备用考场、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做好防范考试作弊行为的各项准备。 

(三)各市(州)财政局应按财政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指引》,按时完成视频监控部署,按照视频监控全覆盖工作要求,实时掌控考场动态,并做好双重存储备份。

(四)各市(州)财政局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5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五)各市(州)财政局应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向省财政厅报备。 

(六)2025年11月17日前,各市(州)财政局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向省财政厅报送2025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青海考区各考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省考办  青海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话:0971-6142135

西宁市  西宁市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1-6310707

海东市  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2-8612923

海西州  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7-8226948

海南州  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4-8515612

海北州  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 电话:0970-8644022

黄南州  黄南州财政局监督科 电话:0973-8722204

果洛州  果洛州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5-8381472

玉树州  玉树州财政局综合监察科 电话0976-8822413

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财政局      电话:0979-8418264  

 

                                                                           青海省财政厅                                                                                         2025年5月23日